易名中国(eName.cn)9月13日讯,在这个到处都是“雷电”的世界里,撞脸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近日,在一场关于五声母域名的仲裁案中,原告与被告竟然“撞脸”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图: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本案的原告,是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专业从事不间断电源(UPS)开发、生产及经营的国际性厂商。在中国的北京、上海、深圳、沈阳、成都、武汉、西安已设立7家分公司,生产基地设在广东深圳。
公司的官网域名为santak.com.cn,是在1997年的时候注册的。该域名可对应企业的商标,有利于宣传和推广。相关域名santak.com/.cn等已被保护,其名下还有santakts.com、stk.com.cn等域名。
本案的被告也叫山特,全名是北京山特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从事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零配件、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等服务的公司。于2007年注册了争议域名bjstk.com,该域名已被佛山市京科电子有限公司的官网所启用。
争议域名bjstk.com是一个五声母域名,是由“bj”(北京)和“stk”(山特:santak)组合而成,除了契合品牌名称外,该域名还具有“北京试题库、北京速通卡”等含义。虽然字符数较多,不过就记忆方面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时隔9年才想起仲裁,这域名保护意识,老崔我就不吐槽了。关于该域名的仲裁原因,依旧是咱们常提到的那三点:1.争议域名和原告商标具有混淆性相似;2.被告不拥有对该域名的权利或合法权益;3.被告恶意注册或使用争议域名。
专家组根据上述三点,在经过认定后得出以下结论:
1.原告的商标“stk”享有第860328号、第 512382号、第771757号、第1382728号、第771806号、第774870号和第 1372366号在先注册,涉及7类、9类、37类、39类和42类商品及服务。前述商标的申请日和注册日均早于争议域名的注册日2007年1月9日。原告对“STK”文字在中国拥有在先的商标权利。争议域名bjstk.com和其商标具有混淆性相似。
2.由于被告在整个案件程序中没有答辩以说明和证明其对该争议域名享有任何权利和合法利益。所以被告不拥有对争议域名的权利或合法权益。
3.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及其使用争议域名对应网站的行为,显然是意图利用投诉人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故意引诱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使人误以为其与投诉人在授权、来源、赞助、附属或保证 方面存在某种关联关系,以牟取不正当的利益,属于恶意注册或恶意使用的行为。
最后经裁决,将争议域名bjstk.com转移个原告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不过有意思的是,老崔我在网上发现一家名叫佛山市京科电子有限公司的官网所启用的域名正是bjstk.com。至于这家公司和北京山特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有什么关系,咱在这里就不瞎猜了。
在这场仲裁案中,商标再一次展现出了其在品牌保护上的优势和威力。像本案中“stk”这种业界知名度高的商标或是驰名商标,在域名的仲裁案中,都有着左右案件结果的能力。
商标和域名一样,都是启用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不管是商标还是域名,都是企业不可忽视的。而现如今,不只是终端,就连投资者都看是重视“域名+商标”的IP保护。对于投资者来说,将域名和相关商标进行全面保护,也能有效地减少陷入仲裁的几率。
当然,仲裁并不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不过,当事情发生的时候,沉默或逃避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冷静应对、据理力争,这样才有机会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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